2019以来,各省最新的采购政策陆续出台,本文为除港澳台外31个省(市)最新采购政策大盘点!
山东、上海将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限额从200万上调至400万!
江苏、浙江、广东、四川、福建、北京、河南、湖南、安徽、重庆、陕西、江西、河北、云南、广西、天津、辽宁、甘肃、海南、西藏20省市政府公开招标采购限额标准为200万元以上。
文末附最新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全文及解读!
01、江苏
《江苏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19年1月1日起实行。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含)以上。对使用财政性资金涉及重大的民生项目、社会关注度高,预算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纳入集中采购。
02、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