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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府项目不得垫资,不得非法干预工期!

2019年05月06日17:54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政府投资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1、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2、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4、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5、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文件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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