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7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通知提出: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永久性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表中应当增加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其项目经理信息。
为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住建部、发改委等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建筑工程领域实施终身负责制。目前,终身负责制涉及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咨询单位及主持、参与该咨询业务的人员,工程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经理的终身负责制正在征求意见。
从终身负责制的实施范围来看,涉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咨询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各单位相关责任人,即将实现建设领域各专业的“全覆盖”。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
? 包括对象: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 相关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主要内容: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