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不断!取消经营范围审批!
自2019年12月1日起,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多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将施行“证照分离”,直接取消审批,改审批为备案。
国家重磅宣布:12月1日起,
营业执照与经营许可证正式分离!
文件重点一览:
文件名称: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
试点地区: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
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日起;
“证照分离”最新文件的4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