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有以下几点:
●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
●合并审批事项,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
●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责任制。
●制定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地方政府分别制定政府投资、社会投资等不同类型工程的审批流程图。
●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
●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性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 2019年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的对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相关部门审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