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建办质函〔2019〕32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房屋管理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当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接连发生上海市长宁区“5·16”厂房坍塌事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5·20”酒吧屋顶坍塌事故,造成多人伤亡,社会影响恶劣,教训极其惨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现就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紧急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着力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扭转事故多发频发局面,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排查重点
(一)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涉及改动承重柱、梁、墙的装饰装修工程。
(二)私搭乱建的建筑与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
(三)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