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十二字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群体建筑、超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由于我国现阶段的安全管理水平仍旧处于初级阶段,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更是处于一个摸索时期,没有一套成熟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笔者总结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十二字诀即:“提前告知,过程监控,查缺补漏”,供大家参考。
提前告知
所谓提前告知,即入场提前告知,并非简简单单的三级安全教育。在确定入场施工队伍之前,应当准备一份施工安全要求给分包单位负责人,并签字进行确认。对劳务队施工特殊的安全要求要着重描述出来,并亲口与分包单位负责人交涉,做好相应记录。例如:建筑施工到了装饰装修阶段,大量的吊篮入场。作为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提前与分包单位交涉,将本工程吊篮安装的特殊性交代清楚,包括验收程序,备案程序及相应的安全技术要求等。
过程监控
过程监控类似于日常的安全巡查,但是对于刚刚入场的分包单位,要着重巡查,每日不少于2次,早晚各一次,这样做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达到日常安全检查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让分包单位知道,这个工地上每天有人检查,不能做错,做错之后会返工。
咱们还以吊篮安装为例进行说明,在工人入场施工之前,必然有大量的吊篮进行安装,而在安装过程中,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入场安全检查,确认吊篮各种配件是否合格,安全锁等是否齐全有效。
其次,在安装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应该时刻检查吊篮拼装是否合格,螺栓是否紧固,有无缺钉少帽的现象存在;最后做验收之时,施工单位先做自检,核查上限位挡板是否齐全,且在同一高度上,安全绳是否牢固,安全锁是否有效,行程限位是否合格等,之后报监理进行验收。这里着重强调一点,若是发现有不合格之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有丝毫松懈,否则日后的验收将流于形式。
查缺补漏
查缺补漏便是日常安全检查,但是这里也有相应的学问,提前告知中已经给了分包单位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并签字进行确认,姑且认为分包单位已经了解并认可本项目安全施工要求。在日常的安全检查当中,如过发现个别人没有佩戴安全帽,或者是违反了其他安全施工要求,进行再教育即可;但倘若有大面积的人违反了某些安全施工要求,则必须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例如开个罚单做出警示,以引起其思想上的重视。
安全管理十二字诀中最重要的工作便是前面两个,只有把前面两个做好,抓紧,之后的安全管理才会高效,但实际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重心全部放在了查缺补漏之上,偌大的项目仅仅靠查缺补漏是绝对搞不好安全的,只有做好前面两者才能大大提高安全管理效率。
来源:韩雪豹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