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装配式外墙围护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

全国服务热线:400-0916-216

泰信幕墙,16年专注幕墙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当前位置:首页 » 泰信资讯 » 行业资讯 » 重磅!住建部发布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

重磅!住建部发布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

文章出处:责任编辑: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重磅!住建部发布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扫一扫!
人气:-发表时间:2018-12-15 17:07【

  近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

一、计价

1、工程总承包应采用总价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2、承包人复核发包人的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不作修改的,应承担由此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以及合理利润。

3、承包人未发现发包人要求中存在错误的,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无论承包人发现与否,在任何情况下,发包人要求中的下列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发包人要求中不可变的数据和资料;

对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的功能要求;

试验和检验标准;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无法核实的数据和资料。

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视为承担任何风险意外所产生的费用。

二、投标报价

1、招标图纸和项目清单有不一致,投标人应依据招标图纸进行投标报价。

如项目有不一致,有增加的,列在章节后“其他”项目中,有减少的,在项目清单对应位置填写“零”。

如内容描述有不一致,依据招标图纸报价,将不一致的地方予以说明。

如项目工程量有不一致,投标人应在原项目下填写新的数量。

如投标人的做法与项目清单中描述的不一致,投标人应在原做法下填写新做法,并报价,但原内容不能删除,对应价格位置应填写“零”。

2、项目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的项目,视为此项目的费用己包含在其他项目单价和合价中。

三、合同价款调整

1、合同价款的约定: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2、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由于承(发)包人原因未在约定的工期内竣工的,对原约定竣工日期后继续实施的工程,应采用原约定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高)的一个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文件原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办标函〔2018〕72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推进工程总承包,我部组织起草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意见函告我部标准定额司。征求意见稿可登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征求意见栏目检索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具体内容请移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查看。

泰信首页 | 铝板幕墙解决方案 | 玻璃幕墙解决方案 | 工程案例 | 荣誉资质 | 关于泰信 | 联系泰信 | 网站地图

鲁公网安备 37091102000368号